主 席: |
開會人數已達三分之一,今天的議程是推選程序委員一名,法規委員會一名及紀律委員會兩名,請各位議員推選。 |
黃林議員玲玲: |
我們都不知道,我都不知道。 |
主 席: |
法規委員是政黨協商跟程序委員是政黨協商的。 |
邱議員烽堯: |
協商完以後再尊重委員會的討論。 |
主 席: |
對。政黨協商也是我們這審的協商。法規委員。 |
邱議員烽堯: |
先講你們的,你們有一席紀律委員,我們沒意見。 |
陳議員儀君: |
沒意見。 |
陳專委彼得: |
請用麥克風。 |
黃林議員玲玲: |
要讓我說明,讓我知道這個行程,好不好?我就想了解這個,因為我整個過程,什麼程序都不知道,今天這個程序這個人選是怎麼形成的? |
邱議員烽堯: |
有當過總召,總召請說明。 |
主 席: |
我補充說明一下,因為他們程序委員跟法規委員,議長是用政黨去分配名額,政黨去分配名額以後,再由政黨去推選。推選,但是程序上要送到我們審查會來,這個是補程序。我們現在程序委員是誰? |
陳議員儀君: |
佳君。 |
主 席: |
我問一下,國民黨他們推誰? |
陳議員儀君: |
我們推佳君。 |
主 席: |
已經推了嗎?我們民進黨這邊沒有推? |
陳專委彼得: |
跟各位報告,就是目前黨團的推選名單都在桌上,法規委員就是黨團的建議是陳儀君。 |
主 席: |
在哪裡? |
陳專委彼得: |
在桌上。 |
主 席: |
在桌上。OK,好。 |
陳專委彼得: |
法規委員的黨團建議是陳儀君,程序委員是洪佳君,紀律委員是彭佳芸、陳偉杰,以上。 |
主 席: |
等一下,名單在哪裡?第一張,法規委員是陳儀君,那就陳儀君。OK。 |
邱議員烽堯: |
剛剛玲玲議員有意見。 |
主 席: |
程序委員洪佳君,紀律委員就彭佳芸跟陳偉杰,各位議員有沒有什麼意見沒有?假如對這有意見的時候就要丟回他們黨團再做進一步協商。 |
陳議員儀君: |
玲玲OK嗎? |
主 席: |
玲玲OK嗎? |
黃林議員玲玲: |
不是,我都連名單都不知道,結果忽然間你今天開會就把這個拿出來,你應該尊重我個人的存在對不對?你這個周勝考怎麼可以做這樣的事? |
陳議員儀君: |
就黨團協商。 |
黃林議員玲玲: |
對不對?要讓我先知道,每一個人都要先知道,知道是一種尊重?你這樣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樣的。 |
陳議員儀君: |
請書記長跟你道歉。 |
黃林議員玲玲: |
不要道歉。 |
黃議員桂蘭: |
請書記長跟他做說明。 |
主 席: |
我真的也是今天才知道名單,今天才知道這個名單,我們來這邊才知道。 |
黃林議員玲玲: |
他不跟你講,他不可能簽上去。 |
主 席: |
沒有跟我講。 |
陳議員儀君: |
因為五審國民黨籍比較多,我們這邊有八個,三個是民進黨籍,所以法規跟程序。 |
黃林議員玲玲: |
我這四十年來都參加五審,從來沒有過這種情形。 |
李議員倩萍: |
民進黨黨團協商也沒告訴我們。 |
主 席: |
他們協商也沒告訴我們,對,協商出來的名單也沒告訴我們。 |
黃林議員玲玲: |
今天跟我們講一下,讓我們事先有知道說黨團選什麼人出來? |
黃議員永昌: |
建議國民黨團下次要做好。 |
陳議員儀君: |
周勝考要細膩一點,不要那麼粗。 |
主 席: |
要先跟人家通知。我們民進黨也沒被告知。 |
彭議員佳芸: |
勾選意願,不是嗎? |
主 席: |
我們之前不是在黨團有先意願調查嗎?最後決定的名單沒有告訴我們。 |
陳議員儀君: |
對,黨團可能比較核心的去討論了。 |
黃議員桂蘭: |
叫我們勾選而已,也沒有跟我們講,結論怎樣也沒跟我們講。 |
黃林議員玲玲: |
你們事先都知道了,對不對?我們完全都不知道,我今天來看到這個才知道。 |
主 席: |
這樣書記長要抓來打屁股。大家都跟他一樣。 |
黃議員永昌: |
我也是現在來才知道。 |
黃林議員玲玲: |
這樣對我們不尊重,不能這樣。跟人家講一下,讓人家知道是誰?自己的黨團這個人要做就給他做,這是一種尊重。 |
邱議員烽堯: |
跟大家報告一下,其實我們各審查會這邊決定法規委員跟程序委員,還有包括紀律委員的部分,剛剛我們民進黨團總召我們林銘仁召集人也特別跟大家做說明,議長的部分是按照政黨比例的席次,還有在各審查會的席次來決定各委員會這邊,剛剛所有的法規、程序跟紀律委員會的人員的一些名單,按照我們現在今年度我們各審查會各黨團這邊,扣除召集人的席次之外,另外再來擇優或者擇不是黨團這邊的幹部,我知道民進黨團的選擇是說,黨團幹部不得擔任召集人的位置,我知道民進黨團他們的內規是這樣,我們國民黨黨團目前是沒有這個內規,其實我們上次在黨團會議的部分也可以建議,這個也有道理,先讓我說完,我跟大家說明一下,因為我知道我跟林銘仁這邊,還有包括儀君、美芳跟桂蘭是這次擔任我們審查會的召集人,我們有擔任過召集人,也知道說之前黨團大概遊戲規則是這麼做決定跟擇選,扣除召集人,還有我剛剛跟大家報告,是不是之前有擔任法規委員,大家就一些輪流或是用爭取的方式,可能跟黨團這邊來爭取。 |
黃林議員玲玲: |
或是說要有意見表達出來。我想當什麼?要讓我們大家知道,沒問題。這樣什麼都不知道? |
邱議員烽堯: |
玲玲議員在爭執的部分就是說,最起碼我要知道說可能要開始選擇各項法規、程序、紀律委員會的委員成員,我假如說想要擔任或者是到哪個委員會,也讓我知道一下,代表尊重,這確實,可能黨團這邊沒有告知到這樣,也不要太生氣,當然這是黨團建議推選而已,我們還是以尊重我們各審查會委員的一些建議來做遴選,跟大家來做說明。 |
洪議員佳君: |
還是可以討論,比方說我也認同,如果擔任黨團幹部其實不要再接了,我現在擔任黨團幹部,我就先把這個位置拜託大家先幫我名字畫掉,看還有沒有人要到程序,或者大家還有沒有什麼其他的建議? |
李議員倩萍: |
所以現在程序委員是空出來嗎? |
黃議員永昌: |
姐,現在你有想要去哪一個位置嗎? |
黃林議員玲玲: |
沒有,我是覺得人跟人的中間是一個尊重,我什麼時候有講過?我做這麼久的召集人,我什麼時候有講過抗議,從來沒有。 |
邱議員烽堯: |
玲玲議員是心情的問題,不是對你這邊有意見。 |
洪議員佳君: |
剛好就只有我是黨團幹部,你知道嗎? |
劉議員美芳: |
我是覺得說佳君先不要槓掉,因為其實如果說有人還想再當程序委員的話,你再把他槓掉可以嗎?因為這是...... |
洪議員佳君: |
有一個政黨比例。 |
劉議員美芳: |
我覺得先不要把他槓掉,我覺得等到大家有剩餘的,假設玲玲議員如果有意願當程序委員,我們再做一個交換,這樣可以嗎? |
洪議員佳君: |
OK。 |
劉議員美芳: |
好不好?因為我們沒有這個內規。我們也不用針對這個去做.....
|
主 席: |
先保留。 |
黃林議員玲玲: |
決定就決定了,還什麼保留? |
邱議員烽堯: |
裕榮來了,不然讓裕榮稍微說一下。剛剛玲玲議員有針對黨團推選的3個委員會名單,你跟大家說明一下,建議名單,國民黨團建議名單是怎麼樣? |
李主任裕榮: |
就像邱議員講的這只是一個建議名單,一切都照議長這邊來處理。當初有建議就是黃林玲玲議員來當紀律召集人,是這樣。這個過程我不知道有沒有跟黃林議員溝通? |
劉議員美芳: |
因為就我所知好像之前我們,要開麥克風嗎?沒關係,因為我覺得大家都有,因為之前我們內部先討論也可以,我想之前好像我們也都沒有被告知這件事情,所以我在想這應該也不是,長久以來好像都是這樣一個狀況,我覺得玲玲議員今天提出是希望我們是不是未來可以詢問大家有沒有意願再來做討論,這樣是一個尊重,我想玲玲議員的意思是這樣。就是可以提出有沒有人有意願想擔任什麼樣的?讓大家再來做討論。 |
李主任裕榮: |
是。 |
邱議員烽堯: |
我建議我們下次黨團會議的部分再把這個名單的部分做比較,規定把他訂得比較清楚一點點,也比教透明一點點,這樣可能大家比較不會有一些爭執點。 |
李主任裕榮: |
因為當初在黨團裡面只是針對召集人來做登記這樣子,程序跟紀律跟法規這個部分,有一部分是議長指定,有一部分是透過審查會來互推,這個部分就是一些部分名單就是會分別來處理。 |
主 席: |
因為法規委員,法規委員跟召集人都按照政黨比例去算。過去我們也是。 |
李主任裕榮: |
我了解的狀況就是如果在各審查會裡面推舉其他剩下的名額,議長這邊就會來推舉,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 |
黃議員桂蘭: |
我建議是不是等等我們請黨團召集人去跟玲玲說清楚好不好? |
李主任裕榮: |
我再把意見轉達給書記長。 |
黃議員桂蘭: |
請書記長去跟他講清楚,好不好? |
主 席: |
這樣大家有意見嗎?沒意見現在推舉會議就按照黨團的建議名單。就是法規委員由陳儀君議員來擔任,程序委員就由洪佳君議員,紀律委員就彭佳芸跟陳偉杰。 |
黃議員桂蘭: |
沒有意見。 |
陳專委彼得: |
我們是不是?主席可以,如果議程到此就宣布散會? |
邱議員烽堯: |
等一下,等一下,還沒討論完,還有其他要討論的。 |
陳議員儀君: |
對,考察? |
邱議員烽堯: |
考察一定要討論。 |
陳專委彼得: |
考察是不是事後?會後再討論? |
邱議員烽堯: |
不用錄影錄音就對了?可以把他關掉了。 |
主 席: |
大家有沒有其他的意見?沒意見,我們先散會再討論後續的,考察不在討論的議程裡面。謝謝。 |
散 會: |
14時22分 |
|
主 席 林 銘 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