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別: | 市府提案 |
案 號: | 18 |
審 查 會: | 第5審查會 |
類 別: | 教育 |
案 由: | 為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本府辦理「新北市樹林體育園區無障礙共融式運動園區設施改善計畫」,請同意由市庫先行墊付經費1,860萬元,提請審議。 |
說 明: | 一、依教育部體育署108年9月25日臺教體署設(一)字第1080033658號函及本府108年10月23日市政會議通過辦理。 二、本案總經費1,860萬元,體育署核定補助1,116萬元(60%)。另本府應相對編列總經費40%之配合款計744萬元,故需墊付總經費1,860萬元。 三、因是項補助經費未及編列年度預算,為使計畫之相關籌備及規劃作業順利執行及爭取時效,擬請同意由市庫先行墊付,並俟本府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歸墊轉正。 |
辦 法: | 審議通過後,本案經費得支用,並循預算程序辦理帳務轉正。 |
提案機關或 提案人或 請 願 人: |
新北市政府 |
連 署 人: |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