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別: | 市府提案 |
案 號: | 11 |
審 查 會: | 第5審查會 |
類 別: | 教育 |
案 由: | 為內政部補助本市立瑞芳高工、永平高中及秀峰高中辦理「109年度既有公有建築節能改善計畫」,請同意由市庫先行墊付經費621萬6,000元,提請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內政部108年7月26日台內建研字第10808507381號函、本府108年8月6日新北府工程字第1081418719號函、內政部建築研究所108年8月30日建研環字第1080008099號函及本府工務局108年9月4日新北工程字第1081645133號函辦理及本府108年11月6日市政會議通過辦理。 二、本案總經費888萬元,內政部核定109年度補助621萬6,000元(70%),另本府應相對編列30%之配合款計266萬4,000元,因本府配合款已編列預算,故需墊付中央款621萬6,000元。 三、因是項補助未及編列年度預算,為使計畫之相關籌備及規劃作業順利執行及爭取時效,擬請同意由市庫先行墊付,並俟本府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歸墊轉正。 |
辦 法: | 審議通過後,本案經費得支用,並循預算程序辦理帳務轉正。 |
提案機關或 提案人或 請 願 人: |
新北市政府 |
連 署 人: |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